歐盟委員會正式啟動對 Google AI 內容利用行為的調查

December 10, 2025
歐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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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歐盟委員會週二啟動了一項正式的反壟斷調查,以查明 Google 是否透過利用網路出版商的內容和 YouTube 影片來驅動其人工智慧功能,而未提供適當補償或未允許內容創作者選擇退出,從而違反了歐盟競爭規則。

調查詳情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聲明,此次調查將審查 Google 是否透過對出版商和內容創作者施加不公平的條款和條件,或透過給予自己對該內容的特權存取權,並使競爭對手的人工智慧模型開發者處於不利地位,從而扭曲競爭。

此次調查特別針對 Google 的兩項人工智慧驅動搜尋功能:AI 總覽(AI Overviews)和 AI 模式(AI Mode)。這些服務透過利用網路出版商的內容和 YouTube 上傳的內容來生成摘要和對話式回應。委員會表示將調查這些人工智慧功能在多大程度上基於網路出版商的內容,而未提供適當補償,以及出版商在不失去 Google 搜尋存取權的情況下拒絕的可能性。

主要關注點

監管機構已發現 Google 人工智慧實踐中的幾個關鍵問題:

出版商依賴性:許多出版商嚴重依賴 Google 搜尋來獲取用戶流量,這造成了一種情況,即他們無法拒絕將其內容用於人工智慧目的,否則將危及他們在搜尋結果中的可見度。這種依賴性可能迫使出版商接受他們原本會拒絕的條款。

YouTube 內容政策:Google 要求在 YouTube 上傳影片的內容創作者授予使用其資料的權限。調查將審查創作者是否因此使用而獲得適當補償,以及他們是否有有意義的替代方案。此外,YouTube 的條款阻止競爭對手的人工智慧公司使用相同的內容來訓練其模型,這可能使 Google 在人工智慧開發中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競爭劣勢:委員會擔心 Google 可能正在利用其在搜尋和影片平台上的主導地位,以獲取競爭對手無法獲得的訓練資料的特權存取權,從而使競爭對手的人工智慧模型開發者處於不利地位。

Google 的回應

Google 為其做法辯護,聲明「這項投訴恐將扼殺一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競爭力的市場中的創新」。該公司強調,歐洲人理應獲得最新技術,並表示在向人工智慧時代過渡期間,將繼續與新聞和創意產業合作。

監管框架

歐盟委員會正在根據《歐盟運作條約》第 102 條進行此次調查,該條款禁止公司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這代表著歐盟長期以來的競爭法規的應用,而非較新的《數位市場法案》。

歐盟委員會負責清潔、公正和競爭性轉型的執行副主席特蕾莎·里貝拉(Teresa Ribera)表示:「人工智慧為歐洲人民和企業帶來了卓越的創新和諸多益處,但這種進步不能以犧牲我們社會核心原則為代價。」

歷史背景

此次調查加劇了 Google 在歐洲面臨的日益增長的監管挑戰。今年九月,歐盟因 Google 在廣告技術產業扭曲競爭而違反反壟斷規則,對其處以近 30 億歐元的罰款。多年來,Google 因各種競爭違規行為已累計被歐盟罰款約 95 億歐元。

更廣泛的影響

此次調查反映了全球對於人工智慧公司應如何補償其作品用於訓練這些系統的內容創作者的日益增長的緊張關係。全球各地也出現了類似的擔憂,出版商和內容創作者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對人工智慧公司提起版權侵權訴訟。

此次調查也凸顯了監管機構在平衡創新與公平競爭方面所面臨的挑戰。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日益成為科技公司策略的核心,關於資料存取、內容權利和競爭公平性的問題已成為關鍵的監管重點。

政治層面

此次調查引發了美國政治人物的批評,前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此前曾就歐盟針對美國科技公司的行動發表評論。在 Google 之前被罰款後,川普在社群媒體上寫道:「歐盟必須停止這種針對美國公司的做法。」

然而,歐盟委員會堅稱,對於受調查公司的國籍,它保持「中立」態度,並對所有市場參與者一視同仁地適用其競爭規則。

後續步驟

委員會已將此調查列為優先事項,並賦予其案件編號 AT.40983。雖然尚未確定完成時間表,但調查的長度將取決於案件的複雜性、Google 的合作程度以及該公司的法律辯護策略。

如果被認定違反歐盟競爭規則,Google 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度收入 10% 的巨額罰款,並被要求修改其關於人工智慧內容使用的商業慣例。

隨著此次調查的展開,它可能會為人工智慧公司如何合法使用線上內容,以及在快速發展的人工智慧領域中,它們對內容創作者和出版商負有哪些義務,樹立重要的先例。